与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2024-11-29;访问量:483

【繁体汉字】

【汉语拼音】yǔ,yù

【汉字注音】yǔ,yù,yú

【汉字部首】一

【汉字五行】属土

【子集上】【一字部】

【廣韻】【集韻】【正韻】𠀤同與。

【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

【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


(與)〔古文〕𢌱𦦲𠔔【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𠀤音予。

【說文】黨與也。

【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

【註】與,黨與也。

【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

【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

【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

【論語】吾與點也。

【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

【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

【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

【註】師古曰:與,如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

【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

【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

【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

【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

【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

【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

【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

【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

【戰國策】內𡨥不與,外敵不可拒。

【註】𡨥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

【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

【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

【禮·曲禮】生與來日。

【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

【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

【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

【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

【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

【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𠀤音豫。參與也。

【正韻】干也。

【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

【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

【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

【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𠀤音余。語辭。

【論語】其爲仁之本與。

【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

【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

【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

【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

【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

【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

【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

【傳】殳斨,伯與,二臣名。

【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

【山海經】敦與之山。

【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

【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

【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

1. 与 [yǔ]2. 与 [yù]3. 与 [yú]

与 [yǔ]
  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与 [yù]
  1. 参加:参~。~会。

与 [yú]
  1. 同“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