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2024-11-27;访问量:260

【繁体汉字】

【汉语拼音】zhǐ

【汉字注音】ㄓˇ

【汉字部首】手

【汉字五行】属金

【卯集中】【手字部】

〔古文〕𢫾【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𠀤音旨。

【說文】手指也。

【易·說卦】艮爲指。

【疏】取其執止物也。

【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

【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

【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

【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

【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

【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

【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

【註】指事使人也。

【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

【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

【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

【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

【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

【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

【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

【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

【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从月作脂。


考證:〔【定十四年】闔廬傷將指。〕 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

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

  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