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2024-11-28;访问量:554

【繁体汉字】

【汉语拼音】fǎ

【汉字注音】ㄈㄚˇ

【汉字部首】水

【汉字五行】属水

【巳集上】【水字部】

〔古文〕佱灋𣳴【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7. 指“法国”:~文。~式大菜。

  8.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