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2024-11-25;访问量:238

【繁体汉字】

【汉语拼音】lì

【汉字注音】ㄌㄧˋ

【汉字部首】日

【辰集上】【日字部】

〔古文〕𢍷厤【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𠀤音櫟。

【說文】曆象也。

【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傳】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會,曆象其分節,敬記天時以授人也。又【舜典】協時月正日。

【疏】《世本》云:容成作曆,黃帝之臣。又【洪範】五曰曆數。

【傳】曆數,節氣之數,以爲曆。

【疏】算日月行道所歷,計氣朔早晚之數,所以爲一歲之曆。

【正字通】曆以日爲主,故从日。其从厤者,推其所經二十八舍,正日躔也。曆法始、中、終皆舉之。先求日至以定曆元,履端於始也。參以昏星,舉正於中也。察日與天會月與日會之盈虛,齊以閏歸餘於終也。《史記》《漢書》通用歷。

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

  1. 推算歲時節氣的方法。如:“時憲曆”、“四分曆” 、“太初曆”。《淮南子•本經》:“星月之行,可以曆推得也。”

  2. 記載年、月、日、節氣等的書冊。如:“日曆”、“月曆”。《樂府詩集•卷七十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視曆復開書,便利此月內。”《舊唐書•卷三十二 •曆志一》:“玄宗召見,令造新曆。”

  3. 年代、壽命。《漢書•卷十四•諸侯王表》:“周過其曆,秦不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