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字康熙字典词条更新时间:2024-11-24;访问量:234

【繁体汉字】

【汉语拼音】sòng

【汉字注音】ㄙㄨㄥˋ

【汉字部首】言

【酉集上】【言字部】

〔古文〕䛦𧧡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似用切,音頌。

【說文】爭也。

【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𠂯,爭而致其訟。

【註】爭辯也。又【雜卦】訟,不親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

【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

【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

【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

【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

【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

【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註】訟,猶責也。又公也。

【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

【註】訟,公也。猶明言也。

【韻會小補】通作誦。

【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

【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

【說文】謌訟也。

【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

【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

【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

【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

【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

【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

【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现代汉语字典中字的基本解释

  1. 见“讼”。